3-5月份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%降至1%,原来签的合同怎么办?

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%降至1%,3月-5月份还能开具3%的发票吗?



疑问

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%降至1%,3月-5月份我还能否开具3%的发票?



答复

可以的。

若是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在2月底之前,你仍然适用增值税老的征收率,因此还是可以开具3%的发票的。

但是对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在3月-5月份之间的业务,必须适用1%的征收率来开票。



提醒

开具3%还是1%的发票,不是取决于客户要求,而是取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。



参考

《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)规定:


一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,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,按照3%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;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,按照1%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。


二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《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2020年第13号,以下简称“13号公告”)有关规定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,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:

   销售额=含税销售额/(1+1%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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